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10条护企“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10条护企“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新华报业·新江苏讯(通讯员秦雪 马尧 记者 丁小玲)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更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2月23日,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聚焦新区“三区一平台”战略定位,围绕新区“服务企业、项目建设、研产贯通、招商引资”四大行动,印发《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服务企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健康发展信心。
意见提出,要精准打击各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结合区域特点,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涉新区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核心技术科研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案件,探索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检察监督,促进企业自觉合规守法经营;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32个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风险研判,打造江北新区“检护安+”安全联盟。
意见提出,要精准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行业商会等部门机构的沟通,强化守约诚信行为保护力度;强化涉企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涉市场主体产权保护、财产征收、市场准入、行政处罚、减税降费等,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推进涉企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国财等领域涉企案件办理,推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
意见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依托“1+13”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盟,靠前服务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核心技术和基础科学研究法律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与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自贸试验区等有关部门及科技创新企业联系协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
意见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涉企案件申诉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在“五大园区”设置“巡回检察工作站”,及时收集企业法律诉求、回应企业发展需要,切实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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