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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概述

摘要中国“深圳”概述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全国经济中心城...

中国“深圳”概述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深圳地处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与香港一水之隔,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接壤。全市下辖9个行政区和1个新区,总面积1997.27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252.83万人(2017年)[9],其中户籍人口434.72万人(2017年)[9],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城市化率100%。

深圳是中国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新兴移民城市。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深圳开展试点工作。

深圳“国家中心城市指数”居中国第四位,并被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客家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20]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21][22]。深圳又称鹏城。

1979年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成立深圳市。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市设置经济特区。

深圳的经济特区发展史虽只有30多年,却拥有着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史(新石器时代中期就有土著居民繁衍生息在深圳土地上)、1700多年的郡县史、600多年的广府人南头城史、大鹏城史和300多年的客籍人移民史。

先秦时期,广东地区属南越。深圳是南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驻脚点。居殖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区域的南越部族以捕鱼、航海维生,甚少农垦。

自秦朝,即为广东地。秦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谪徙秦国人50万人开发。时属南海郡的深圳,便融入了秦代的中原文化,后为南越国地。大汉帝国、东汉属于交州(管辖广东、广西、越南大部)南海郡。西汉设郡前属越地、南粤地(南越地)。

深圳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朝廷置辖地六县的东官郡,辖地大概为现今的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郡治在宝安县(南头)。

深圳在宋朝时期是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属于广州香山县。盛产食盐、香料。至元朝,又以出产珍珠著名。

深圳的前身又曾名为新安县。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建立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现今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

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清代隶属广肇罗道广州府。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

深圳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

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23]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24]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23]。深圳设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6个管理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23]。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25]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为罗湖区管辖。

深圳莲花山公园

1982年9月,沙头角镇作为县级镇从罗湖区划出;[25]

1983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

1984年2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4年5月设为管理区,仍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25]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23]

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其中沙头角、罗湖2个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元旦实施)。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26]

深圳深南大道

1997年10月,国务院批准增设深圳市盐田区(1998年实施),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25]

1998年3月,以沙头角为中心的区域从罗湖区析出,设盐田区,仍为特区范围。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27]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地处深圳西部。

2009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深圳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28]

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分别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29]

2015年04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挂牌启动。[30]

2016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以龙华、大浪、民治、观湖、福城、观澜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31]

2017年11月,深圳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32]

2018年0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33]

2018年02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34]

2018年05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35]

201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深圳天际线

深圳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4′至22°52′之间。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边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两城市接壤。辽阔海域连接南海及太平洋。

深圳依山临海,有大小河流160余条,分属东江、海湾和珠江口水系,但集雨面积和流量不大。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深圳河、茅洲河、龙岗河、观澜河和坪山河等5条。

截至2017年底,深圳有水库24座,其中中型水库9座,总库容5.25亿立方米。位于市区东部的深圳水库,总库容4000多万立方米,是深圳与香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地下水资源总量6.5亿立方米/年,年可开采资源量1亿立方米。天然淡水资源总量19.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500立方米,约为全国和广东省的1/3和1/4。

水文

深圳依山临海,有大小河流160余条,分属东江、海湾和珠江口水系,但集雨面积和流量不大。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深圳河、茅洲河、龙岗河、观澜河和坪山河等5条。

截至2017年底,深圳有水库24座,其中中型水库9座,总库容5.25亿立方米。位于市区东部的深圳水库,总库容4000多万立方米,是深圳与香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地下水资源总量6.5亿立方米/年,年可开采资源量1亿立方米。天然淡水资源总量19.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500立方米,约为全国和广东省的1/3和1/4。

气候环境

深圳市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22.4℃,最高气温38.7℃(1980年7月10日)、最低气温0.2℃(1957年2月11日)。雨量充沛,每年4~9月为雨季,年降雨量1933.3毫米,年降雨量最多纪录2662毫米(1957年),年降雨量最少纪录913毫米(1963年)。日照时间长,平均年日照时数2120.5小时,太阳年辐射量5225年兆焦耳/平方米。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偏东风,平均每年受热带气旋(台风)影响4~5次。[37]

春季影响深圳的冷空气势力开始减弱,天气多变,常出现"乍暖乍冷"的天气。初春仍有较强的冷空气影响,少数年份在2月下旬仍可出现寒潮天气,且雨水较少,多数年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夏季在副热带高压的稳定控制下,常出现炎热天气,是极端最高气温出现的时期。同时夏季也是深圳降水最为丰沛的季节,深圳的降水各地区差异很大,容易出现局地性的洪涝灾害和短时雷雨大风天气。秋季是深圳的少雨干旱时期,多秋高气爽的晴好天气。由于雨水少,蒸发大,因而秋旱容易发生且发展迅速,深圳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秋旱发生。冬季是深圳最冷的季节,经常处于干冷气流的控制之下,气温达全年最低,降水稀少。

2017年,深圳常住人口1252.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08万人。其中常住户籍人口434.72万人,增长11.3%,占常住人口比重34.7%;常住非户籍人口818.11万人,增长1.4%,占比重65.3%。[9]

深圳市自改革开放以来,从单一的民族成分,发展到2002年已拥有55个少数民族,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座汇聚齐56个民族成分的大城市,被国家列为全国1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城市之一。2013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109万人,超过上海、北京、广州,成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聚居最大的城市。年内,深圳市1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2个,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是壮族,其次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回族、布依族、满族、彝族、朝鲜族、蒙古族、黎族。[37]

改革开放政策加之特殊的地缘环境,造就了深圳文化的开放性、包容性、创新性,成为新兴的移民城市,形成独特的移民文化。2002年,深圳已拥有55个少数民族,是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座汇聚齐56个民族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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