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谈谈我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发展历程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官"-谈谈我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发展历程
前言:我国古代官邸制,是古代政府为官吏提供办公和居住官舍的制度。官邸制并不是一般的住房制度,它集合了住房与办公的功能,不仅为官员办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且还提高了官员对国家政务管理的便利性、安全性和保密性。通过本文,了解我国古代官邸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古代官邸制的起源
自秦朝以来,由朝廷直接任命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别官吏,不论是各地方的贤能之士被推举到中央任职,还是居住在京畿地区的官吏去往其他地方任职,都存在着异地任职官吏居住的问题。因此,便出现了由官府为官吏提供办公和居住的官舍,这也是古代官邸制产生的原因所在。
汉代延续前制,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太守级别的官吏可享受朝廷为其提供的免费专有官舍待遇。古代两千石级别的官吏相当于现代地级市行政首长级别,可知汉代官邸制适用范围是地级市行政首长及以上级别的官吏可入住京都的专有官邸。不过除了高级官员,两汉时期官府亦会为普通官吏提供住宿的地方,并称其为官寺舍。官寺舍并不像高级别官吏所居住的独立官舍,它更类似于集体宿舍。据《论衡·话术篇》所记载"府廷之内,吏舍比属",即可表现官寺舍规模之大。

(图一:官舍内景)
西汉后期,入住官舍或官寺舍的所有官吏,不论官级的大小,都可以携带亲属入住。如《汉书》记载,侍中董贤忙于政务无暇看望妻子,为此汉哀帝特许其妻居官寺舍。又如《太平御览》所描述的光禄大夫魏霸丧妻后,迎娶新任妻子入住其官舍。在汉代还有另一种说法,官吏不带家属入住官舍或官寺舍,被视为不贪图国家的福利,是清廉的表现。《汉书》记载西汉名臣何并从未让其家属入住官舍的清廉的作风。古代官舍亦属朝廷所有,官吏离任后必须搬出官舍,以便于下任官吏入住。
二.中国古代官邸制的发展
1.隋唐时期采取租住制
从隋唐时期,朝廷采取租住制,作为官吏的住房福利制度,进而取消为在京城任职的官吏提供免费的官舍。与两汉时期相比,因隋唐时期中下级官吏较多,其住房福利亦相对较差一些。隋唐时期六品以下官吏只可租住结构为三间五架的官宅;三品以上官吏可以租住进深五架、面阔三间且拥有悬山式屋顶结构的官宅。而作为隋唐时期的普通官吏不但没有官寺舍,更没有租住政府提供的官舍的资格。
2. 两宋时期设立楼店务
宋承唐制,朝廷把官舍租给官员,并设立楼店务进行管理。在京城就任的官吏如果没有私房可以向楼店务申请租住官舍。据史料记载,宋真宗登门悼念租住在官舍的枢密副使杨砺,发现与副宰相平级的大臣租住的官舍附近的小巷无法容下皇帝的轿撵。由此可见,当时宋朝官吏住房的困难。到了南宋时期,楼店务进一步的在各地方建立,其影响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但也产生了诸多不便。

(图二:官舍里的院子)
正如《石林诗话》载朝廷主要官吏,因居住楼店务,而延误紧急公务和泄露机密文件。由此,宋神宗决定为中央两府主要官吏免费提供专有官舍,而对在京的大多数中下级的官吏仍实行租住制。同时,朝廷规定入住免费官舍的官吏除离任外,如果被降级、免职,朝廷会收回提供的免费官舍或降低官舍标准。例如,北宋朝廷在名相寇准被贬后便收回其原来居住的相舍。
3.明清时期建立住房制度
明清时期的中央官吏租住官舍制度延续着唐宋时期的制度,但也存在某些政策的变化发展。其实明清时期的普通京官和唐宋时期的一样,薪酬较少且以租赁官舍为居住的主要形式,因此支付租赁费用成为其生活的最大开销。但实际上,在明洪武年间,明朝皇帝朱元璋下令为在京任职的官吏建造官舍,再加上原有的官舍,数量是可以供给在京官吏居住的,但到后期,多数官舍被高官控制。

(图三:官邸大门)
明清时期官吏没有统一居住地现象更加的明显,在京任职的官吏成为京城房屋出租的对象。到了明万历年间,多数官吏无法承受高额租金选择挂职另去他地居住,也造成了京城内官舍空房比比皆是。与前几个朝代相比,明朝的住房政策发生巨大变化,允许官吏一次性购买官舍的所有权。例如某些部门领导把买断的官舍提供给本部门的官吏居住,为属下省下租金成为福利。而且还有一项优惠政策,按京官的等级来配备官舍,主要是配备门卫、马夫、勤务员等皂役,而且京官可以自行选择人力,如不配备可折算成薪金归官吏所有。正如《玉堂丛语》所记载的就任南京国子监的谢铎因不要朝廷为其配备的皂役,而攒下大笔钱。

(图四:官邸内景)
清朝一直延续着为官吏提供官舍的制度,但缩小实行此制度的范围,并进行严格的管理。朝廷为让所有旗人能在京城内住下,规定京城内的所有汉人搬到城外居住。朝廷为旗人在京城内建造完官舍后,按《大清会典事例》根据官职大小,逐级分配。到了康熙初年,朝廷改变了分配制度,而采取货币分配制度,即低级别的官吏按照支付每人一间房子价格,折合三十两分配给个人并自行购买或建造房屋。到了后期,价格降到每人一间房为二十两。

(图五:官邸大门)
到了乾隆、嘉庆时期,官吏可以分期付款购买官舍,并且朝廷对首付购房款、分期期限及付款方式这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这有利于经济困难的旗人购买官舍,并严格规定如果发现谎报无房居住的旗人成功申请分期购买官舍,管理申请者也将一同受罚,更像现代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有次可见,明清两代己经建立了完备的住房保障制度。
总之:纵观古代官邸制在历朝的变化与发展,不难发现在地方所实行的官邸制有较好的连续性,而在中央地区的官邸制度转变较大。从秦汉时期开始,朝廷为中央地区的官吏免费提供官舍居住,而到了唐宋时期,住房制度实行多样化,部分中央地区内的职级较低的官吏开始实行租赁制度,直至明清时期,在京任职的官吏需要自行租住民宅,其住房福利在不断减少。
参考文献:
[1]廖保平.中国古代官邸制漫谈.决策探索,2014.
[2]倪方六.中国古代的"官邸制",2014.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