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性侵母亲得逞,最终丧命,谁的错?
儿子性侵母亲得逞,最终丧命,谁的错?
都说儿大避母,最近看到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江贝村的儿子性侵生母,完事后被生母持刀捅死的伦理悲剧,不禁深有感触。
往事回顾:
1.80年代时余红与前夫石某在上饶结婚,1986年生下儿子,不久丈夫就因罪入狱,剩下她拉扯孩子长大,而儿子在21岁时就因强奸女同事被判四年。
2.前夫出狱后知道儿子的事,记恨余红没有教育好孩子,两人因此离婚。儿子出狱后又不争气,沾上了毒品,再次被关押。
3.儿子出狱后,2018年3月,她准备带着儿子到广州自己妹妹的店里打工,而石头则在他姨娘的店里做服务生。而因为经济问题,母子俩租了一个小房间,室内只能放一张床,平日里两人各睡一边。
4.可能因自己一手带大的原因,石头虽然在外面不听话,可在家里和她还是很亲近,日常总会亲她的脸,有时也会像孩子一样抚摸她。而近一个多月却有两次尺度过大的行为,经常半夜将她弄醒。而余红觉得可能是儿子对自己的亲近,并未放在心上。
5.案发当日凌晨5时,石头喝完酒回来,余红像哄小孩子一样帮他把外裤脱掉并扶他上床睡觉,而儿子躺到床上说“妈妈把灯关了,我们睡觉”,就在灯关了之后,让余红从未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儿子把她按在床上,强行扒掉了她的内衣内裤,甚至试图……因左右房间很近,一点小动静隔壁都能听得很清楚,顾及到母子的颜面,余红哪怕万分挣扎仍不敢大声呼救,只能小声说“你不能放进来,我是你亲妈,你这样怎么对得起我”,而儿子仍然不管不顾,最终侵犯并得逞。
6.完事后,余红觉得极度恶心,所以去冲洗了身体,但之后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悲凉、绝望,自己的儿子怎么能做出侵犯亲妈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而且,她深知这种事有了第一次绝对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想到这里,她操起水果刀,朝床上的石头捅去,而石头睡梦中吃痛惊醒后意图抢夺刀子,情急之下余红拼命捅刺,最终儿子说了句:“妈妈,我要死了”便倒地不起。
最终,法院判决余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这里,笔者要说的是,这么大的儿子,再怎么样,也不可以睡一张床上,而且在儿子第一次有尺度大行为的时候,就应该警醒并警告,否则就是默许甚至是纵容!所有的恶都不是突然而来的,都是潜移默化的养成的。在此看得出,这个母亲虽然辛苦,但是并不是一个擅长教育的好母亲。在此向各位正在忍受所谓大尺度的动作的女性一句忠言,有苗头就得扼杀,一旦被培养起来了,最终那个被性侵的受害者,可能就是你了!各位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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