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和教师待遇
保障适龄幼儿入园和教师待遇
本文转自:南通日报
据交汇点消息 今年6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近日,我省正式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其中,明确了“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提高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等重要内容。
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共有四项:一,健全政府主导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健康发展。二,优化普惠资源布局。三,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管理,提高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四,整体提升保教质量。持续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
令人关注的是,我省明确强化师资配备和待遇保障。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积极推进公办园备案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并落实相关社保要求,保障民办园教师待遇。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优化在职培训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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