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什么?它能代表什么?
“物业”是什么?它能代表什么?
物业有很多种,这里只说“房产居住物业”!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业以拔苗助长式兴发后,房产物业也蹭随而至,以各种花招绑定房产行业强行勒索性、垄断性收费——“物业管理费”。
有数据显示,在咱们国家现存约有18亿套房产,还逐年以1亿套递增“存栏”待置,而被物业绑定收费的新旧房子约达15亿套,如果按照平均数每套120平方(套内90㎡加套外和公摊面积30㎡),以每平方按2元/㎡计算,每套每月就240元,一年下来就得2880元,如果按现有绑定的15亿套计算,一年全国房产物业收费就超过4万E元。
这是一个惊天数目,在全国国民收入仅18万E的指数面前,它竟然可以额外掠得超4万E的不当得利,试问全世界有哪家企业或公司能与之较量?
更重要的是它的收费几乎是空手套白狼,把它的“收费”行为当成是众业主的“消费”责任,它既不履行什么公司、企业的应有法律责任,又不承担法人风险,把一切置业、营业、个税等税项全部转嫁给众业主承担。可见房产物业的存在非常玄空,不禁使人凝问;它究竟是什么?它能代表什么?究竟它是代表房地产寡头们的利益?还是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它每年都从广大民众的手中掠取得那么多的钱,是给“谁”的?是为“谁”的?去了哪?
这是全民对它存在的意义和合法性的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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