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我市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黄冈新闻网(记者贺正文 通讯员魏茂峰)7月1日,记者从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市城管系统将进一步传达学习改革精神,总结经验,鼓足干劲,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扎实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为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贯彻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指导,第一时间组织考察学习和征求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出台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
改革是破旧立新,需要勇气和气魄。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等不靠、攻坚克难、遇到矛盾不回避、遇到困难不推诿,各项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尘埃落定,亮点纷呈:
一是在全省率先出台改革方案。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对照上级改革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实际,在机构性质、人员身份、力量配备、执法保障等方面进行突破,走在了全省的全列,在全省引起了轰动,一度成为各地市州推进改革的依据。吸引了湖南、内蒙、宁夏,省内孝感、荆门等20余个地市州前来考察学习。
二是将市城管执法委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这较好地解决了城管执法部门作为事业单位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的合法性饱受社会争议的问题,确保城管执法部门以合法的主体履行法定的职责。这意味着城管从现在起真正具有了行政权力,意味着是可以制定地方规章制度的单位。
三是明确市城管执法委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这次改革一线执法人员正式纳入了参公管理,解决了财政供给问题,所属执法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消除了基层与机关待遇上的差别。
四是调剂增加编制数量122名。全市同步启动规范管理执法暨统一服装标识。这将进一步夯实法治城管队伍,有效满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确保智慧城管深入推进。
五是人民法院设立城市管理执法巡回法庭。设立城市管理执法巡回法庭,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这将有效地解决行政处罚案件积压、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六是制定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处置条例》《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通过市人大三审审议。这让城管执法有可靠的法律后盾,也进一步明确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让城管执法拥有明确的执法边界。
七是厘清职责边界。界定监管是主管部门职责,发现问题要移交,城管根据移交的线索进行查处,城管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的,城管承担责任。业务主管部门不监管、不移交的,业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这将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强化了职能部门的源头管理责任,避免了城管部门单打独斗。
八是明确公安部门治安支(大)队下设城市管理执法警察大(中)队。城管警察大队建立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威慑力将更强,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力度将更大。
还有一大亮点是,这次改革拟用的干部,凡是提拔重用的,一律要通过考试。为何要考试?法治城管是时代的主旋律,新的时代新的事业需要新的标准新的干部来担当新的使命,带领大家推进法治城管建设的持续发展。必须在考虑综合表现、基本硬条件的基础上,将法律专业知识作为考核选择使用城管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何借改革之机,实现城管队伍华丽转身,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夏志东表示,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下一步,他们将加快推进县市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改革试点,加快完成人员编制划转,加快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推进人员身份认定,加快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努力用新的体制、新的机制管好城市,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重托,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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