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等5国任理事国具体情况介绍,非常任理事国有哪些职责?
德国等5国任理事国具体情况介绍,非常任理事国有哪些职责?
德国5国任理事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非常任理事国有哪些职责?本文这就为你介绍:
德国5国任理事国
2019年1月2日,德国、多米尼加共和国、南非、比利时和印度尼西亚5国2日正式开始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这5个国家的任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安理会另外5个非常任理事国波兰、科特迪瓦、科威特、秘鲁、赤道几内亚的任期到2019年年底结束。
联合国安理会共有15个成员,其中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余10个成员为非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10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按地区分配:非洲地区3个;亚太地区、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西欧和其他地区各2个;东欧地区1个。
安理会担负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联合国主要机构之一。
非常任理事国简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年更换5个。
2018年6月8日,联合国大会选举德国、多米尼加共和国、南非、比利时和印度尼西亚5国为2019年和2020年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一、主要职责
非常任理事国与常任理事国共同担负着维持国际安全的主要责任,包括促进和平解决国际及地区争端、制定应对威胁和平及侵略行为的办法、起草报告等。
非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有常驻代表,在安理会定期会议时可派特别代表与会,与常任理事国共同制定安理会议事规则,包括推选主席方法。非常任理事国没有常任理事国拥有的一票否决权。
二、成员职权
1、主要职权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
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
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
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
2、一票否决权
安理会主席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联合国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
联大决定停止某会员国权利或开除某会员国均须由安理会事先提出建议。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在安理会主席认为必要,或经大会、秘书长或任何理事国的建议或请求,可随时召集会议。
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联合国秘书长。安理会会议一般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安理会设有军事参谋团、接纳新会员委员会以及其它特设机构。
3、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
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
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
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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